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能环保、安全美观的原则,坚持保障城市活力和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与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乡风貌、周边建(构)筑物风格和整体景观相协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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