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 · 第三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三十九条
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三十九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承载力和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向社会公布。
在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在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后不达标的,不得对外排放。
在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在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后不达标的,不得对外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