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

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在禁行时段驶入高速公路,已经驶入的应当就近选择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恶劣天气或者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为服务区及路面施工工程运输油料等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就近出入口驶入、驶离高速公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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