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章 保管、清算和过户 第五十六条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章 保管、清算和过户 第五十六条 证券保管、清算、过户、登记机构应当接受证监会监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4-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