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章 股票的交易

第四十三条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章 股票的交易 第四十三条 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4-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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