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章 股票的交易

第四十二条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章 股票的交易 第四十二条 未经证券委批准,任何人不得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4-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