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增强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城市绿化用水、景观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