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章 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五十一条

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章 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五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拟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车位和车库的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配置充电设施设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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