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规定 第九条 莱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规定 第九条 业主委托电梯安装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由电梯安装企业投资持有电梯产权的,可以采取自愿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模式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