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菏泽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城市供水应当遵循综合利用和节约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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