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第五章 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第五章 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检举、举报之日起60日内对检举、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