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蓄滞洪区所在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效率和水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5-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