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预防

第十七条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预防 第十七条 禁止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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