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第二章 原料血浆的管理

第九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第二章 原料血浆的管理 第九条 在一个采血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严禁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和其他人员的血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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