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基础管理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基础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