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社会组织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条例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