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国有文物文化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