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第七章 学员管理 第三十六条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第七章 学员管理 第三十六条 行政学院应当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丰富学员生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12-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