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第七章 学员管理

第三十六条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第七章 学员管理 第三十六条 行政学院应当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丰富学员生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12-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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