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 第二十一条 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 第二十一条 历史文化街区应当注重整体保护,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历史风貌,保护与之相联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物质形态和环境要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