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08-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