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应当将污水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禁止将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直接连通;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6-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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