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第四章 破产清算和重整 第四十一条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第四章 破产清算和重整 第四十一条 证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行政清理时已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收购规定的债权,管理人可以直接予以登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