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6-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