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四章 移交接收 · 第一节 安置计划 第四十一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四章 移交接收 第一节 安置计划 第四十一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接收退役军人的安置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下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