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针对退役军人特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6-06-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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