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行政处罚 ·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二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