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部门规章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