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预防

第十四条

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预防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校园安全保卫和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加强门卫管理,建立进出校园登记管理制度,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学校应当在学生课间和其他室外活动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巡查,发现学生实施有危险的追逐打闹或其他危险行为的,及时予以告诫、制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