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预防 第十六条 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预防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课间、参加集体活动等时段的安全疏导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