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
第二章 招收录用

第十六条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 第二章 招收录用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工作时间记录台账备查。职工工作时间记录台账包括每天上下班时间、加班时间等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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