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生长势、养护、巡查、移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时监测,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