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21-11-10 共 4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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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传承中原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文物、林业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 第三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条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保护、科学管养的原则。 第四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经费纳入同级... 第五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五条 市、区县(市)园林绿化、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园林绿化主管... 第六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六条 鼓励、支持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充分挖掘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加强... 第八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八条 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对损害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及时核查、处理、反馈,并对举报人... 第九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九条 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表...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条 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一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一条 古树名木由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登记;古树后备资源由区县(市)古... 第十二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二条 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家库,在树龄鉴定、抢救复壮、保护方案审查、移植方案审查等工作中... 第十三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三条 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古树名木生物习性、生长现状、保护级别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古树名木... 第十四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四条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由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定: (一)树龄五百年以上的树木属... 第十五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五条 经依法认定登记的古树名木,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识牌,标明树种、学名、科属、树龄、编号... 第十六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六条 区县(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古树名木保护需要,及时设置固定支撑架、防护围栏、避雷装置... 第十七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七条 本市对古树名木实行养护管理责任制,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养护责任人,做好日常养护管理: (一)... 第十八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八条 区县(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协议,载明日常养护责任、养护技术规范及养... 第十九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九条 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养护协议约定和养护技术规范履行日常养护责任,定期采取松土、浇水、施肥、防... 第二十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二十条 养护责任人发现古树名木受到人为损害、发生严重病虫害或者出现生长势衰弱、濒危等异常情形的,应... 第二十一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二十一条 区县(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养护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预... 第二十二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古树名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鼓励利用古树名木优良基因,开展物候学、生物学、遗传...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进行普查,建立图文档案和... 第二十四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生长势、养护、巡查、移... 第二十五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区县(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日常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 第二十六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进行专业养... 第二十七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 (一)砍伐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砍伐古树后备资源;... 第二十八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以及树冠垂直投影以外五米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应当避让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 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在古树名木或者古树... 第三十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条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外施工的建设工程,养护责任人认为施工可能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应当及时... 第三十一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应当坚持原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 第三十二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区县(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市)古树名木... 第三十三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古树名木的移植和移植后五年内的养护,应当由专业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移植方案进行,移植费用以及... 第三十四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古树名木进行非保护性修剪,不得对古树后备资源进行截掉主干或者修剪掉三... 第三十五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报告,经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鉴定、确认... 第三十六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 古树名木未经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注销登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对具有重要意义或... 第三十七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经费,应当用于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城市... 第三十九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养护责任人未按照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护或者未按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第四十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 第四十一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保护方案或者施工保护意见... 第四十三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处以每株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移植古... 第四十四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款、第... 第四十五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处理未经注销登记的古树名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 第四十六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古树名木及... 第四十八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