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三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三条 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古树名木生物习性、生长现状、保护级别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并定期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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