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八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八条 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对损害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及时核查、处理、反馈,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