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九条 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 第九条 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