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条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各类管线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依法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0-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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