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郑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直管公房由房产管理部门的经营单位负责经营管理。自管公房的产权单位负责本单位自管公房的经营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2-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