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六章 使用和修缮管理 第三十五条 郑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六章 使用和修缮管理 第三十五条 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公有房屋,不得扩建、改建和翻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2-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