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公园绿地周边规定区域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许可手续前,应当征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