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九条 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提倡和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约,动员居民参加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社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