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节 道路容貌管理 第二十条 在市区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车容整洁。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应当设置明显标志,车辆应当摆放整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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