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

第二十四条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 第二十四条 以房屋设定抵押的,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同时抵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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