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

第十九条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 第十九条 实行房地产成交价申报制度,房地产转让权利人申报登记时,应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隐报或瞒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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