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十一条 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