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章 营运管理 第二十六条 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章 营运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并按里程计价器显示的数额收费。里程计价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严禁擅自拆卸、调整或故意损坏计价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