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劳动用工

第二十八条

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劳动用工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监管账户。
工资保证金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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