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劳动用工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劳动用工 第二十九条 施工劳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业务,不得承揽主要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的采购、大中型机械设备租用等非劳务作业业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