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三章 设置管理 第十八条 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三章 设置管理 第十八条 户外广告版面不得空置,暂时无广告发布的,应以公益性广告补充版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8-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