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督导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郑州市教育督导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教育督导应当以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