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旅游者合法权益护

第三十九条

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旅游者合法权益护 第三十九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由选择旅游、服务项目;
(二)获得良好旅游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旅游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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